建筑排烟风机房
建筑排烟风机房是防排烟系统的核心部分,主要用于火灾时排出烟雾,保障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。以下是其关键要点:

一、设置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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独立设置
- 应单独设置机房,不得与其他设备(如空调、水泵)共用,耐火极限≥2.0h的隔墙和1.5h的楼板分隔。
- 若必须贴邻其他区域(如配电房),需采用防火墙分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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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置要求
- 宜靠近防烟分区,优先设在屋顶或建筑顶层(直通室外)。
- 若设在地下层,需有直通室外的排烟口或通风路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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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出口
- 机房内必须设独立安全出口,门应为甲级防火门(向疏散方向开启)。

二、设备与安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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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机选型
- 需满足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(GB51251)的风量、风压要求。
- 高温性能:280℃下连续运行≥30分钟(常用离心风机或轴流风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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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管与阀门
- 排烟风管耐火极限≥1.0h,穿越防火分区时设防火阀(280℃自动关闭)。
- 进风口与排烟口距离≥5m,避免气流短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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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气与控制
- 消防电源供电,末端自动切换。
- 联动控制: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,手动启动装置设在机房内及消防控制室。

三、其他要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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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护空间
- 风机周边留≥0.8m检修通道,顶部距梁≥0.3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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减震与降噪
- 基础设橡胶减震垫,风管连接用防火软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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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水与通风
- 地下机房设排水沟或集水井,防止积水。
- 机房内需设机械通风(换气次数≥5次/h)。

四、常见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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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1:排烟风机房能否与正压送风机房合用?
答:不可合用,需分别独立设置(规范GB51251-2017第3.3.5条)。 -
问题2:机房门是否需防火门?
答:必须为甲级防火门(耐火极限≥1.5h)。

五、规范依据
- 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)
- 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(GB51251)
- 地方消防部门特殊要求(如超高层建筑附加条款)。
如需深化设计或施工细节,建议结合具体项目咨询消防工程师。